【转知】宜兰县政府青年创业贷款计画

为协助本县青年创业,营造有利青年创业环境,创造经济发展,促进就业,协助取得创业所需资金,特订定本计画。

◎申请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
一、设籍本县一年以上,年满20 岁至45 岁之中华民国国民。
二、三年内曾参与政府创业辅导相关之课程达二十小时以上,或从事相关行业
      达五年者。
三、所经营之事业体,营业地址及税籍登记于本县,且税籍登记未超过五年。
四、申请人经营事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:
       1.符合商业登记法第五条规定得免办理登记之小规模商业。
       2.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二条规定之公司、商业及有限合夥,
         并依法完成登记。
       3.经本府核准设立许可之单位,如:民宿、长期照顾服务机构、
        补习班、幼儿园、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
心、托婴中心等
      (财团法人除外)。
前项所称申请人在独资或合夥为负责人、在公司或有限合夥为代表人;所称政府创业辅导相关之课程,系指大专以上院校或
政府自办、委办或本府认可之单位,所开办之创业育成、企业经营管理、财务管理等课程。
◎贷款期限
本贷款期限最长为七年,含宽限期最长为二年(宽限期只缴付利
息不摊还本金),宽限期满后本金或本息按月平均摊还。

《计画详情及应缴交文件请参考以下网址》

https://labor.e-land.gov.tw/cp.aspx?n=A9723C2A692537DA

宜兰县政府青年事务科
联络人:潘小姐
连络电话:9359337#15